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入吾彀中 | 五代·王定保《唐摭言》卷一:“私幸端门,见新进士缀行而出,喜曰:‘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!’” |
| 后继有人 | 艾芜《鞍钢呵,我回来了》:“这是后继有人,令人喜悦不止。” |
| 捻神捻鬼 | 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第21卷:“婆婆捻神捻鬼的叫噤声!” |
| 疚心疾首 | 唐 崔锷《内寺伯朱夫人赵氏合袝志》:“以嗣子奉命鸡林,三岁然复,疚心疾首,亦时礼念,冥期佑助。” |
| 吉星高照 | 陈残云《热带惊涛录》:“那是他在香港当学徒时刺上的,带有‘吉星高照’之意。” |
| 火树银花 | 唐 苏味道《正月十五夜》诗:“火树银花合,星桥铁锁开。” |
| 人面兽心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匈奴传赞》:“夷狄之人贪而好利,披发左衽,人面兽心。” |
| 阿世取容 | 鲁迅《汉文学史纲要》第六篇:“至叔孙通,则正以曲学阿世取容,非重其能定朝仪,知典礼也。” |
| 论黄数白 | 明·丘濬《投笔记·投笔空回》:“笑弩骀言不逊,论黄数白不堪听。” |
| 尾生之信 | 《庄子·盗跖》:“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,女子不来,水至不去,抱梁柱而死。”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信如尾生,与女子期于梁下,女子不来,水至不去,抱柱而死。” |